佳聯國際美學事業集團隱私權政策(個資使用同意書)
一、 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公司、多麗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等佳聯美學事業之相關企業(含:轉投資事業、交互投資或持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策略合作公司等等),以及國內外各委外之服務或協力廠商(以下統稱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基於「行銷商品」、「推動業務」,以及「多層次傳銷經營」之目的範圍內[1],可以於多層次傳銷相關之契約關係有效存在之期間內及其後,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以任何方式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個人資料[2],並得在前述目的範圍內,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以任何方式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該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參加人、上下線、推薦人或介紹人」、「佳聯事業集團與相關廠商,直接或間接,授權或委託處理前述目的範圍相關事務之第三人」等)。
二、 如個人資料有所變更或有修正之必要,本人同意立即通知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本人已受告知並瞭解:對於個人資料,本人可依法請求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亦可依法要求補充或更正;亦可依法以書面請求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刪除、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但當本人行使上述權利時,本人同意依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規定之程序,由本人填寫必要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進行申請,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並得依 據作業需求收取必要之成本費用。
三、 本人真誠瞭解:
1. 本人有權依法以書面請求查詢、閱覽、補充、更正或要求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提供複製本,亦有權選擇拒絕提供上述個人資料或請求刪除、停止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惟若本人選擇拒絕提供、請求刪除或請求停止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時,將可能導致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無法有效達成上述「行銷商品」、「推動業務」,以及「多層次傳銷經營」之目的,進而造成本人與上述目的相關之權益受損;如因而發生上述結果,本人應自行承擔,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不須負任何責任。當本人行使上述各種權利時,本人同意依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規定之程序,由本人填寫申請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進行申請,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並得依據作業需求收取必要之成本費用。
2. 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將於前述特定範圍目的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本人之個人資料,除非經本人書面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不會將本人之個人資料揭露予本隱私政策所示之第三人,或為前述特定範圍目的外之集、處理、利用或傳輸。
四、 本人若從事任何有關於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事務或業務,而取得、收受、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任何有關他人之個人資料時,均應符合中華民國法令規範以及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隱私權政策、個資規範、各類規章(守則、手冊、公告、契約或規範)以及其他形式上或實質上之規範,且必須妥善保管並維護,防止個人資料被使用於前述目的範圍之外,並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露,且僅得將該等個人資料運用於自身所經營之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相關業務,不得另作他用。如有違反者,應自負其責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倘因而致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其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應對受損之人負單獨、全部賠償責任,不得有害於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權益。前述一切義務,均不因本人和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間之契約關係、供貨關係(或傳銷商、會員資格)無效、被撤銷、終止、中止(停止、停權)、解除、一部或全部失效而受影響。
五、 若本人被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處以全部或一部停權、暫停供貨、暫停權益或相類似之處分時,經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告知,本人應立即停止收受、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任何有關他人之個人資料。於本人和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間之契約關係、供貨關係(或傳銷商、會員資格)無效、被撤銷、終止、中止(停止、停權)、解除、一部或全部失效時,本人應即銷毀該等有關他人之個人資料,絕不得再行處理、利用或傳輸於其他任何場合。
六、 特別聲明事項:本人若提供任何第三人個人資料給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時,本人保證,該等資料均係本人符合中華民國及其他國家、地區法令之規定而蒐集之資料,且該等資料之蒐集、利用、處理與傳輸,均業經該等資料之當事人同意無誤。本人亦保證:本人絕對擁有合法、完整之權限(並已獲得該第三人之同意及授權),允許並授權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得基於前述目的範圍,蒐集、處理、利用或傳輸該等第三人個人資料。
七、 本同意書之內容,如果與任何契約條款、手冊守則規章或其他有效之規範發生出入或規範不一致時,除非另有特別規定或約定,否則在法律最大允許之範圍內,均視為本同意書之內容,與該等契約條款、手冊守則規章或其他有效之規範相互補充,同樣具有效力。
[1] 該目的之具體內涵,至少包括:1.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經營、組織與計畫;2.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推動與商品之銷售、宣傳、推廣;3.參加人招募。參加人或客戶管理(包括資訊與資料庫管理);4.獎金或其他有形無形利益之發放、給予及補貼(包括信用卡或銀行轉帳管理、獎勵旅遊等等);5.教育訓練、各類集會,以及各種公益、慈善性質或非公益、慈善性之活動;6.參加人(傳銷商)之表揚與宣傳;7.參加人(傳銷商) 招募下線參加人及進行商品銷售;8.商品配送、訂退貨以及售後服務;9.促進直銷各體系間之瞭解、互動、團結、輔導、協助、情感與發展;10.自行、授權或委外進行各種調查研究;11.著作、發行或刊載與多層次傳銷有關之刊物、網頁、訊息、檔案、電磁記錄、書面或非書面;12.執行參加人契約關係或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權利義務事項;13.輔導、團結或促進上下線體系之順利配合運作;14.轉介事業機會;15.發展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形象;16.推廣佳聯事業集團相關廠商之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商品或服務。
[1] 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有形無形、書面影音或影像、電磁記錄或數據封包等各種方式,所呈現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居所或通訊地址、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財務資料、收入情況、消費模式與習性、社會活動、影像或聲音、圖片或照片,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